第2章(1 / 2)

缓缓归 茶茶木 2649 字 13天前

话也渐渐少了,因为老嬷不在,我没有自言自语的爱好,只有渝水来的时候才能有机会开口说说话。但后来发觉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以前那种逮着个小虫都要嘻嘻哈哈的笑个半天的兴致莫名消磨掉了。

我开始只对练剑有兴趣。

……

又三月,春暖花开。

渝水一回上山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个人,有些面生,脸却很漂亮,白净而乖巧。身量也很瘦小,往高大的渝水身边一衬就更是如此。

对我来说,这才是同温珩的初见。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像一北陆南方大户人家的小少爷,整个人漂亮得好似一个瓷娃娃。倒不至于说是纤细柔弱,而是有一种宁静优雅的高贵气质,给人感觉很精致,不好随意相待。偏偏湿润润的黑眸淬着细琐的微光,总能将人望得心中一紧,心生怜爱。又是一副安静乖巧的模样,每回同人对望都含了礼遇的笑。

我想,但凡是正常人见着一个漂亮的瓷娃娃总对着自己乖巧的笑,都能对他心生出几分爱惜的好感来。我那时自然也很喜欢他。

后来渝水偷偷提点我几回,才叫我隐隐约约记起些温珩被我带回栖梧山庄的事。

想来想去记不清楚,便私下问了渝水,温珩的亲人如何。

渝水简短回道,已经葬了。

我一时无言。

……

晚些的时候送他们下山,走在小道上三个人里头依旧只有我一人在说话。

温珩比我小三岁,那个时候模样还是小小的,背着个比他小不了多少的药筐走在我前面。单薄的身体看上去有些勉强,却一声不吭的跟在渝水后面,安安静静的,一步不落。

我这么瞧着,也觉着他这贵家小少爷矜贵的模样同泥泞坑洼的小路实在不很合衬,在后头默默的笑。

而后才瞧见他单薄的雪衣上,肩头勒着竹带之处沁出点点的血迹。

我很诧异于自己竟会对一个只见过两面的孩子产生疼惜的情绪。嬉笑的伸手从他身后拎起那个药篓,轻松的揽到自己肩上,”你走得太慢了,天黑了都不见得能回山庄的。”抬手遥遥一指,朗声道,“唔,你先赶紧跑到前面去吧,看见那颗榕树了么,我就送你到那。“

温珩显然怔了一会,一贯带着温软笑意的小脸上头一回显现出一份诧异来,见我执意才妥协。让过走在前面的渝水,快步的上前先走了。

渝水等温珩一走,脚步就加快了些许,我走上前几乎与他并排。不晓得是出于何种心态,开口道。”明个将温珩带上山来吧,舅舅一直让我收一个徒弟,我也懒得再出去挑。“我原本是很怕这种麻烦事的。

渝水一如往常沉默点头。

……

翌日天还未亮,我起了个大早,想推开窗透透气,却很是惊讶的瞧见着了露水的溪边青草从中,站了个小小的人。墨发沾染上晶莹的露珠,着一袭淡色的衣袍显得很是安宁。回眸时望见我,眼底无端亮了亮,色泽似是渡上薄雾中模糊的阳光般靡丽。

我又瞧了瞧四周,才同他打了个招呼,“怎是你一个人,渝水没送你上来吗?山路并不好走的。”

温珩笑得很乖,清润的瞳承载的笑意,好似清冽的泉温柔而治愈的漫进胸口,轻而易举的化去心防,“我先醒了就自个上来了。”顿一下后补充,“已经给渝水留了信。”

我起初并没有从这话中体会到他处事的周全与老成,因为早就忘了自个九岁的时候,还是个成天计划着偷懒,瞒着老嬷下山去玩的混世魔王,根本不会想自己的一举一动会给旁人带来什么样的困扰。而他在九岁这个年纪,就已经顾虑到了自己提前离开后,渝水会有的担忧。

我并没说要收温珩为徒,因为练剑这个事是要看天分的,昨个一时冲动要渝水将他带上了,也没想到他兴许并不合适这么一种境况。

处了一阵之后才发觉他其实很不错,各方面都是如此,从头到脚都挑不出一丝不好来,资质亦是甚佳。

我自觉自个捡到了个宝,若非要说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便是他乖巧安宁得过头了些,不吵也不闹,不似个九岁的小孩。

我小时候性子有些慢热且认生,不怎么主动与人相识。温珩又温顺而不做多言,听话得很从不来打扰我,便成了我最难处熟的一类人。

所以我开始的时候都不怎么管他,只是早上会按着进程,一板一眼的教他练剑,而后便忙乎着自己的事去了。他既然不来找我,我也不懂一般的师父应该还要做些什么。

那时同他说话也客气生疏得很,喊他吃个饭都要连名带姓正正经经的唤上一回,还得带上询问语态。

这就是这么一段半尴半尬,半生不熟的相处时间,我同他说话最多的地方便是在厨房。两个人客客气气的聊着明天要吃的菜色,气氛还算是融洽。

温珩虽然年幼,却总有那么一种清雅高贵的气质,叫人不好随意相待,划开一道难言的距离感。

而这距离感,也只在生活气息颇浓的厨屋中也才能稍稍淡薄些。

尤其当瞧着他挽着袖子,布着凳子掌勺的时候,我一脸灰的在灶前放着柴,都能暗自窃喜的想他委实是来拯救我的。

自老嬷离开之后,我基本没吃过一餐正常的饭菜,不是焦了就是咸了。温珩他小小年纪,厨艺却惊人的好。

由此而来,我对他的好感亦是与日俱增,而自个作为“师父”的尊严,亦日渐消磨,此后也不好再提。

……

七月过后,阵雨一次比一次来得猛烈。

我端坐在窗前看书,顺道也瞄着上山的那条小路。

今个清晨时,天色尚还是明朗的。因为我前几日脚上得了轻伤,行动不很便利,温珩便自告奋勇代替我下到集市去买些用品去了。不想他走后不久,便就惊雷阵阵,降下瓢泼似的大雨,洋洋洒洒,及至午后才停。

我有些担心,遂才在屋前等着他。

不想等来等去,等到的人却是行色匆忙的渝水,一身颇有些狼狈的停在我窗前,沉声简洁道,“温珩如今昏迷,说要见你。”

我一懵,脑中半晌都响彻着低低的嗡鸣,除了紊乱的心跳,再听不见其他。

也便是那一刹的失措,才叫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对温珩是有一份不可推脱的责任与感情的,急得头晕目眩,也不知是如何赶到的栖梧山庄。

直待华大夫拍着我的头道不会有事,又容我进了门瞧见病床上的温珩,看他微敛的眉宇之间呈现出一丝很淡的痛楚,心口的揪紧才终于缓缓一松,慢半拍的疼惜起来。

愧疚伴随着莫名恐慌害怕,我在夜晚独自守着他的时候,不自觉偷偷的抹了两滴眼泪。

心疼得厉害,又不知如何是好。毕竟是我没能将他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