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1 / 2)

黄金黎明 II 姬泱 2691 字 11天前

“呃,今天daniel好像想要带butter去后面的河谷。”

“你答应过他吗?”

“还没有,不过……他昨天在花园玩的时候对butter说过一句。”

“明天再带他去也一样。”

“嗯,好。不过,今天就算不带daniel去河谷,我们带他出去,他也应该会很开心。”

我边说着,从脚边的地毯上拿起来睡袍披好,跟着他走进浴室。

“不带daniel,只有我们两个人。”

“只有,……,我们两个人?”

勋世奉支撑住我的腰,把我压在浴室的墙壁上,他微微低头,还是用面颊轻轻蹭着我的面颊,很亲昵的动作,比之前任何激烈的接触都要亲昵,我听见他在我耳边说,“我们两个很久没有约会了,alice,我们今天去约会。”

第211章

纽约对于我来说,依旧是一座陌生的城。

虽然我在这里住的很久了,但是我对她完全不了解。我听过一首歌,歌词中一句’new york city, such a beautiful disease’,一个字’disease’似乎可以完全精确的点名人们对于ny这种刻入骨血伴随着疼痛的爱恋。

原来我以为纽约就是曼哈顿,在这里可以看到康斯坦丁屹立在华尔街的尽头,铂金铸成的大字高挂在钢铁森林的顶层,那边是中央公园,巨大的长方形的绿色在这个城市显得如此的穷奢极侈,还有就是勋世奉那座雄踞在整个城市最顶点,价值逼近3亿美金的巨大公寓,里面收藏着无法估计价值的艺术品。

是的,那些都是纽约,但是,今天他带我来的地方也是纽约。一个城市可以如此鲜明的分成截然不同的两面,就好像一个人拥有截然不同的两个灵魂。

ja heights,queens.

皇后区杰克逊高地。

这里的街道是弯扭的,地上还有口香糖的印记,墙壁上被各种缤纷的颜色胡乱涂鸦,一条街道,融合了印度,意大利,犹太,华人,厄瓜多尔,委内瑞拉也许还有古巴与墨西哥等等各种风味的人群。空气中印度咖喱的味道漫住人们的口鼻,刷着绿色漆的意大利餐馆中,大妈的口红与她准备着腻在一起的红酱意面是一个颜色,拐角的小店中则是墨西哥的玉米卷,街上站着几个行动起来好像扯线木偶的人,兜售着假的社会保险卡。整条街道上,一些窗户上挂着颜色的暧昧的粉色红色的帘子,做着人类最古老的生意。

司机把车停在远处,我们步行走到这里。

勋世奉说,“太阳落下之后不能过来,会很乱,枪击是常事,醉酒倒在路边也许再也醒不过来,还有就是警察一波一波过来查无证移民,却无法改变什么。”

我们身后一直跟着一个面孔陌生的年轻男人,这是勋世奉的新保镖,那位的西装里面一直带着手枪。有人看着我们,却没有人过来说话,似乎有一位浓妆的女人嗑药或者是宿醉未醒,她的眼睛没有焦距,却摇摇撞撞的想要凑到勋世奉这边,被保镖挡开。

勋世奉带着我到一个街道拐角的店中买了一包香烟,还给我买了一袋厄瓜多尔的水果糖,并且,他自己抽了一张乐透,没有中奖。这家店旁边是洗衣店,一群好像白日幽魂一般的人在这里投币洗衣服。

从这个街角到对面的楼,大约不到30秒,上去,楼道狭窄,3楼的地方,从楼梯间转开,面前是一排门,好像是上个世纪80年代那种单身宿舍楼。勋世奉走到一个门前,掏出钥匙,打开门。

“alice,进来。”

屋子很干净,一看就是经常有人打扫,这里很小,却没有小到离谱的地步。

这里有厨房的地方,还有一个洗澡的空间,没有窗子,因为窗子的外面是一整面砖墙。我眼前是一排很旧的沙发,那边有个隔间,是床。这里没有洗衣机,也没有烘干机,就好像美国人,哦不,纽约人对于成功的定义就是拥有自己的洗衣机与烘干机,也许用这个简单粗暴的标准来看,原来居住在这个小屋中的人,并没有达到很很多人眼中的成功那种标准。

“我从出生就住在这里,后来,……我把它买了下来。”

他关上门,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水费电费一直交,冰箱中甚至还冰着廉价的樱桃味道的勾兑伏特加。”

我打开冰箱,里面真的放着花红柳绿纸包装的一打樱桃酒,还有一袋子用充满了反式脂肪酸的起酥油烤制的面包,以及一盒子anic同时与free range也不沾边的鸡蛋,门外一个犹太肉铺买的碎牛肉肠。我拿出来一瓶酒,只又300多毫升,很小的一瓶,打开,喝了一口,没有太难喝。鸡蛋上面打的印记是出产日期,并没有很不新鲜。

墙壁上挂着石英表,大约快到11点半了,我问他,“饿不饿,我给你煎一个鸡蛋。”

不知道他现在还能不能吃下这些东西。

“好,再给我烤两片面包。”

厨房这里的东西很全,但是不是现在alice mansion那边厨房的那种齐全,这里有的的东西可以提供一些生活的必须,但是没有额外的花样。

我从厨房上面的柜子里面拿出平底锅,有些年头的感觉,却依旧很干净,放在炉灶上,这里没有煤气,而是一圈一圈的通电铁圈,热的发红,锅子放上去还有些不平,锅底热了之后,倒入菜籽油,磕入两个鸡蛋,又切了几片碎牛肉肠,慢慢煎着,旁边的烤面包片的机子停止工作,已经焦香的面包片跳出来。勋世奉拿着玻璃杯从水龙头里面接了一些凉水喝。

黄油油的鸡蛋,煎焦的香肠,面包,还有一杯自来水。

他端着盘子放在桌面上。

我没有吃东西,只是喝那些便宜却不难喝的樱桃酒。

他没有用刀叉,把鸡蛋和煎肠放在面包上,再盖住另外一片面包,用手拿着吃。

我问他,“好吃吗?”

“嗯。”

“那我回去也给你做。”

“不用。”他却摇头,“只在这里吃一顿就好,回去就是另外一个味道。我已经习惯了alice mansion那种食物,这些,只不过是一些回忆。”

也是。

回不去的是过去,很难想象让康斯坦丁的arthur hsun每天吃这样的食物,不过,偶然一顿可以回忆珍贵却也许并不美好的童年,但是如果天天如此,就让人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再说,胃也不舒服。

只看这个屋子一眼我就知道,勋世奉已经同当时那个住在皇后区杰克逊高地的蓝眼睛混血男孩完全是两个人了。

“那个锅,就是你煎鸡蛋的那个锅我原来也用过,它不平。”

“嗯,我刚才就想说,它不平。”

“因为我用它打过架。当时一个委内瑞拉家庭的孩子抢了我的香烟,我就回家拿平底煎锅去打他,把他打晕在路边,把我的香烟抢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