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2)

“不准你打她主意。”罗裴裴拿着一叠文件回来了,美目一瞪,“她是荆楚亲戚的孩子,出了事儿我没法交代。”

比尔笑得更夸张了:“哇塞,海伦,你不是和你的警察男友分手了吗?”

“分手了不能当朋友吗?”罗裴裴坐在自己宽大舒适的老板椅上忙碌起来,“你可以出去了,我要做事了。”

罗裴裴是这一次《两生花》概念的策划者和负责人,因此对这更是一百二十分用心,加班加点终于筛选出来两个人,一个人是杨绵绵无疑,另一个却是个漂亮得野性的姑娘,才十九岁,短发耳钉,美得很有味道。

她镶着水晶的指甲轻轻敲了敲这两张照片,纵然疲惫,心里亦是十二万分的满意。

杨绵绵次日就收到了通知,叫她去签合同,她把整个合同扫了一遍,发现内容没什么问题,报酬大概有小一万。

她对这个价格很满意,爽快地签了字。

罗裴裴亲自带她去摄影棚,里面已经有个女孩子在换衣服了,她个子高高的,大概有一米七几,特别帅气的短发,额前的刘海是挑染的,穿着有点朋克风。

她给她们做介绍:“你们俩以后就是这次广告的主角,她叫吴悠,她叫杨绵绵,认识一下吧。”

“你好啊小美女。”吴悠笑眯眯地和她问好。

相比之下,杨绵绵就有点冷淡了:“你好。”

罗裴裴满意地看着她们,拍了拍手:“好了,先去化个妆,我们先试试感觉。”

杨绵绵坐在椅子里任由化妆师往自己脸上扑东西,心里相当郁闷,要不是为了一万块钱,绝对不会像猴子一样被人看来看去的。

尤其是那边罗裴裴还和《尘色》的老总在一边评头论足:“这次两个模特选得好,哪家公司的?”

“都不是科班出身,一个是学生,还有一个是酒吧驻唱,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

“高个那个有点野性难驯的美,看起来像是混血儿,不过还是另一个漂亮,像当年的邱淑贞王祖贤,脸小又精致,很娇很俏。”

罗裴裴叹服:“还是您有眼光。”

“真不错,你的这个idea也很棒。”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杨绵绵正好换了衣服出来,她板着一张脸,对于这套衣服非常无语,裙子其实很仙很漂亮,都是蕾丝,头上还戴着百合编成的花环,象征着纯洁,她的妆很淡,因为年轻又貌美,看起来简直没有瑕疵。

相反的,吴悠就是黑色短裙,妆很浓,特地化了浓眉,眼角微挑,十分野性。

她们今天要拍的其实是香水的广告,一款叫“撒旦之吻”一款叫“天使之泪”,而罗裴裴所谓的两生花的概念,其实就是为九种不同的产品打广告而已,用同一组模特,气质相反的对比。

这次是香水,以后估计还会有时装跑车之类的,一共七组,拍完一组结一次钱,大概一千多两千不到的样子。

拍照片全程只要杨绵绵荡秋千,坐在花丛里微笑,做各种少女天真的样子就行了。

过程并不无聊,因为全程弹幕刷屏:

摄像机:“噢噢噢,看这里,不错不错,cool!”

灯泡:“哇塞,这次真年轻哦,前两天来这里拍封面的那个号称不老女神的女人,皮肤上都是褶子,不用ps怎么上镜!”

衣服:“长得是真漂亮,就是胸平扣分吧,旁边那个身材不错诶!”

平胸的杨绵绵:“……”你们这群八卦鬼!等我有钱了天天吃黄豆猪脚汤,我不信我就是贫乳的命!!

好不容易拍完了,杨绵绵换回自己的衣服,洗掉一脸的化妆品,对着镜子左看看右看看,还是觉得自己素颜比较棒,吴悠也换了衣服出来,卸了妆往脸上补水,看到她洗脸还赞叹了一句:“你真漂亮。”

花花轿子人抬人,杨绵绵也没吝啬一句称赞:“你也是。”

两个人相视一笑,倒是比之前多了几分熟稔。

吴悠看了看手表,把东西往包里一塞,匆匆道:“我有事先走了啊,下次见。”

她出去的时候正好和要进来的罗裴裴擦肩而过,杨绵绵一看见她就心中一动,特地和她说:“哎,那个,这件事情,对荆楚保密啊。”

罗裴裴有几分诧异:“你还没有成年,签合同不是要监护人签字的吗?”

“我没有监护人。”杨绵绵不想多说,问,“行不行?”

罗裴裴想想,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点头答应下来:“行啊。”

杨绵绵发现,罗裴裴还是挺可爱的,可惜就是太理智了,她知道什么样的人适合自己,知道怎么样才能利益最大化,然而一切都是权衡后的结果,又有什么意思呢?

人生就是充满挑战和奇遇才如此令人着迷啊。

杨绵绵接下来的日子就在忙碌中度过了,平时要去学校上课,还有二十多天就是期末考了,得第一的话第二年上来就会有奖学金,八百块钱呢!

她是绝对不会错过的。

但另一边,广告画面的拍摄也十分紧张,在过年前需要完成一半的拍摄量,因此好几天都是放了学以后飞快跑去摄影棚化妆拍照,一直拍到夜里。

让杨绵绵敬佩的是,罗裴裴次次到场,她们加班她也加班,而且毫无怨言,一旦有不妥之处,立刻重来,几乎所有人都被她的苛刻与严谨折磨得精疲力竭。

这样的高强度运作,连杨绵绵都有点吃不消,晚上坐公交车的时候好几次睡着,要不是有小伙伴们喊醒她,估计肯定坐过头。

就在她忙着拍广告和期末考试的时候,荆楚也被一件事情缠上,□□乏术,也没空来管她最近在干什么了。

这都是因为前些日子丛骏到了南城,他是荆楚以前在部队的战友(据说现在叫好基友)丛骏,他们俩虽然都退役了,但荆楚当了刑警,算是继续吃公家饭,而丛骏则转行在新疆内蒙那一带做点小生意。

只是西北多□□,丛骏能在那里混出点名堂来,能耐可不算小,消息有时候比官方还灵通几分。

而这一次来南城,一是为了叙旧,二是为了找他帮忙,所以特地来请他出来吃饭的。

两个人也没找什么好的饭馆,随意找了家火锅店吃饭。

酒过三巡,几年的隔阂就消失不见了,两个人叙过交情,丛骏就透露了这次来南城的另一目的:“我有个大老板,他女儿前些日子丢了,估摸着是拐走了,我是顺着线索一路查下来的,你也知道,他们窝点在广东那边,出口最大的是在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