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1 / 2)

穿越之民国影后 年影 4031 字 8小时前

陆秀在小家伙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将他放到床上,拿起今天的报纸开始浏览上面的招聘信息。如今已经山穷水尽,容不得她再挑三拣四,她的目光已经不再锁定跟电影业相关的工作了。

她前世本科学的是法律,早就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就算记得,在这个时代共和国的法律只能顶个屁用,而她除了会演戏又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技能。之后的几天里,她抱着孩子不停穿梭于报纸上的各家公司洋行,希望能够找到一份足以糊口的工作。可惜,很多公司只要一看到她抱着孩子,便直接将她拒之了门外,连面试的机会都不给她。

陆秀也知道抱着孩子注定不可能找到像样的工作,但她实在没办法。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她再也不敢像之前那样放心地将孩子托付给房东太太了。别说出门找工作了,连洗漱的时候都不敢放下他,生怕一个不留神,孩子就会被人抢走。

房东太太不是傻瓜,当然已经看出她没有半点想把孩子送人的意思,脸上的表情一天比一天难看。苦于找不到机会才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平静,直到收租日那天,终于原形毕露了。杀气腾腾地对着陆秀下了交不出房租就滚蛋的最后通牒。

她果然还是没有放弃从陆秀手中抢走孩子的打算,发完脾气,又露出之前那副慈眉善目的表情,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解:“你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何苦死抓着一个没爹的孩子不放?想要孩子,你以后还有的是机会。找个本分的男人,生个父母双全的孩子多好!拖着个跟别的男人生的儿子,哪个男人愿意娶你啊?”

陆秀沉默不语,隔着近百年的鸿沟,她实在懒得跟面前的女人争辩。

房东太太每次都把她的隐忍错当成动摇,继续吐沫横飞:“张先生跟张太太对小毛头喜欢得不得了,知道你舍不得孩子,愿意出两百块的营养费作为补偿。他们这样一等一的善人到哪里去找?就算是为了孩子的前途着想,你也该把孩子给他们!”

“前途……”陆秀苦笑。如果单纯只是考虑孩子的前途,她似乎真的应该把他送回林家。林家上下虽然没一个是好人,但的确能给他最好的生活。那一刹那,原本打死都不想把孩子还给林家的她竟忍不住一阵犹豫。

真的要让孩子跟着自己一起面对不可知的未来吗?就算自己将来如愿在电影界混得风生水起,在这个时代,演员依然是末业中的末业。作为一个戏子,她也注定给不了孩子林家能够给他的一切。

看到陆秀表情松动,房东太太眼前一亮,连忙趁热打铁:“对啊!对啊!你现在这个样子,别说将来供孩子读书上学了,连养活他都成问题。把孩子给了张先生张太太,他才有机会受教育,过上等人的生活!难道你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最好的教育,过最好的生活,住洋房,开汽车,成为人上人?”

小家伙依然在酣睡之中,完全没有意识到两个大人正在进行一场关乎他未来命运的谈话。不知道是不是梦到了吃奶,小嘴不停地么啊么,一脸的幸福。

“让我再考虑考虑……”陆秀说的考虑,当然不是考虑把孩子送人。

“好!好!你好好考虑考虑!”房东太太却误会了她的意思,满脸惊喜,心满意足地走了。

目送着房东太太走远,陆秀低头望着怀里的小家伙,眉头不由慢慢拧了起来:“宝宝,我到底该不该把你送回林家?”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她的话,小家伙在睡梦中打了个激灵,小手死死抓住了她的衣襟。仿佛生怕从她怀里摔下去一般。

陆秀心脏猛地一颤。舍不得啊!果然还是舍不得!谁能舍得把这么可爱的孩子拱手送给别人。

林凤麟后来还会再娶,虽然那个女人不能生育,但终究不是孩子的亲妈,天知道她会怎么待他。林凤麟后来娶的不是许微柔,而是一个名叫吕薇的女学生。能够跟林凤麟一拍即合,那位女学生也是个能折腾的主,逃婚,结婚,又离婚。后来缠上她曾经的大学老师林凤麟的时候,肚子里还怀着前夫的孩子,因为堕胎,才导致终身不育。

陆秀看过这个女人的一篇散文,才情倒还不错,却是通篇的怨气,怨天怨地怨社会,偏偏没有反省她自己的所作所为。陆秀虽然没见过真人,却也能够对她的性情猜测一二了。把孩子交给这样一个女人?疯了吧!

想到这里,陆秀抱紧了怀里的孩子,将刚刚那个疯狂的念头从脑海中驱逐了出去。

否决了把孩子送回林家的打算,生存问题又成了摆在陆秀面前的第一要务。经历了这几天的折腾,她已经明白,带着这么小的孩子,她注定没办法获得像样的工作。投出去的稿子又都石沉大海,如今的她已经面临着即将断炊的危险。看房东太太那副模样,房租拖个一天两天还可以,长时间拖下去,那是连想都不用想的。

难道真的要带着孩子流落街头了吗?想到初到沪上时遇到的那对父子的惨状,陆秀不寒而栗。斟酌了片刻后,终于咬咬牙,铺开了信纸,准备给大哥写信。

刚刚写下第一个字,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女孩子的吵闹声。

是二楼那三个在百乐门做舞女的姑娘。

“莺莺你好福气啊!那个姓王的小开八成怕是看上你了,已经连着一个月点了你的台子!”

“乱讲!王先生不过看我生意冷清,好心照顾我罢了。”

“小红,你就别瞎起哄了!那种到欢场里白相的公子哥,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哪会真的认真?要是真陷进去,吃亏的还是我们。莺莺你可千万别听她的!”

“什么叫瞎起哄啊?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口蜜腹剑,把客人骗得团团转,心却冷得跟冰一样。这世上还是有好男人的!我看啊,那个王小开对莺莺是真心的。”

“我没说他不是真心的,只不过,他的真心又能维持多久呢?舞场里的漂亮女人海了去了,他今天对你真心,明天说不定就对另一个女人真心了。与其怀抱着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不如多存点体己钱,好为将来打算。”

“姜秀珠,跟你说话真没劲!什么叫不切实际的念头?慧慧姐不是才嫁了经常来看她唱歌的郑先生为妻!郑先生英俊潇洒,最重要是对慧慧姐一往情深,每天一只花篮,雷打不动,真真是羡慕死人了。”

“你说错了。那不叫妻,那叫妾。听说那位郑先生家里已经有五房姨太太了,慧慧姐嫁过去刚好排在第六,六姨太,倒是个吉利的数!”

“就算做妾,也总比我们在舞场里卖腰好得多!”

“你们两个别吵了。慧慧姐跟我们又不一样,她歌唱得好。要是我也有这么好的嗓子就好了,唱歌至少不用被客人动手动脚。”

“莺莺,我觉得你的嗓子不错。你如果有胆子的话,可以去找张经理当着他的面唱两句,说不定他会让你登台。原定要接慧慧姐的班的白露小姐被仙乐斯高价挖去了。张经理正头疼呢。”

“秀珠姐,你怎么知道的?”

“没什么,运气好,刚好听到张经理对手下发脾气。仙乐斯竟然连杜先生的面子都不给,这上海滩,看来又要不太平了。”

“管它太不太平,反正不管老大是谁,我们还是一样得陪客人跳舞。”

……

三个女孩子的声音渐行渐远,原本眉头紧锁的陆秀却是眼前一亮,顿时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

没错!她又准备去赌一场了!

反正已经走投无路,不如破釜沉舟赌一把,赢了就能继续留在上海,输了,再给大哥写信也不迟。

第14章

歌女,这是独属于这个时代的一个词。再早以前叫歌妓,再晚一段时间又变成了女歌手。处在新与旧的夹缝中,这个职业在这个时代指代的人群也前所未有的复杂。既可以指卖艺不卖身的妓女,也可以指街头卖唱的小姑娘,还可以指在舞厅电台唱歌的女孩子。这些女孩子身份背景各异,唯一的共同点恐怕就只有靠嗓子吃饭这一点了。

按照封建时代的观念,歌女等于歌妓,乃是娼妓的一种,传统观念中的下九流。加上这个时代的确有不少歌女兼着皮肉生意,所以这依然是一个饱受歧视的职业。好人家的女儿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会去做歌女的,就算自己想做,父母也不可能同意。

但陆秀却知道,随着唱片业的发展,西式的生活方式渐渐为大家所接受,普通民众对歌女的印象也在一点一点扭转。陆秀还记得这个时代脱颖而出的几名女歌手在后世歌坛的地位。所以,去百乐门唱歌这个在很多人眼中根本不可能考虑的选择,在她的眼中却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机会。

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陆秀前世的主业虽然是演员,但在那个演而优则唱的年代,她也曾经受过一段时间的专业训练,出过几张唱片。虽然根本没在歌坛打出一个水花来,却也因此获得了不少演唱方面的经验。加上又有千金难买的后世舞台表演经验,她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这个时代不少演员都是因为唱歌进入电影界的,这对一直苦于找不到进入电影圈机会的她来说,也是一个突破口。就算没那么好的运气,以这个时代在舞厅唱歌的收入,至少也可以让她和孩子衣食无忧了。

至于会不会因为歌女的身份遭到歧视,她根本就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