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2 / 2)

穿越之民国影后 年影 3317 字 11小时前

“抬头挺胸!都给我站直了!”这段时间,这句话几乎已经成了陆秀的口头禅。

大概是因为时代的关系,这个时代的人就算拍照的时候也大都含胸驼背,极少有能够挺直腰杆的。

中国人向来把礼看成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因为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站立的姿势也是礼仪的一种,代表着上下尊卑,长幼有序。所以《容经》里面才会有经立,恭立,肃立,卑立之类的区别。主人身旁的仆从如果站得直了,那是一种僭越,反而会受到惩罚。几千年下来,国人的腰杆自然而然就弯了。

除了极少数特权阶级,这个时代能挺直腰杆的普通平民真的不多。更何况像九人这样习惯了看人脸色吃饭的舞女了。中国自古男尊女卑,会被家里牺牲,送出来做舞女的,在家里的地位可想而知。

虽然她们也经历过最基本的舞蹈训练,知道姿态仪容的重要性,但从小养成的习惯又哪里是这么容易能够被改变的,总是不自觉地想要缩起来。

身为一个现代人,每次看到她们含胸驼背,陆秀就会特别生气。开始还会好言提醒,屡教不改之后,干脆使出了罚钱的杀手锏,谁要是敢不好好站直了,一旦被她看到,直接罚钱没商量。

被她罚了几次之后,九人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看着大家一点点变得自信,陆秀忽然明白了老祖宗为什么会定下那样的规矩,人的情绪会影响身体语言,身体语言也会反过来影响人的情绪。仆人面对主人的时候必须卑躬屈膝,肢体的动作会对人不停发出心理暗示,让仆人明白谁才是主人。

抬头挺胸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却能给人带来无穷的力量。

难怪解放后,伟大领袖毛主席会说出“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样的话来,再没有比这更形象的描述了。

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还不错,为了让大家习惯舞台,陆秀赶鸭子上架,让她们上台表演了几次。登台跟和人跳舞不一样,对于没有过任何表演经验的人来说,那种站在聚光灯下,被所有人看到的感觉很容易影响状态。

果不其然,前面的几次状况百出,各种错误层出不穷。还好,陆秀根本没指望她们一上来就能成为大明星,原本就只是为了让她们习惯舞台,并没有因此失望。反而是她们自己,觉得辜负了陆秀的期待,平时训练的时候越发的卖力了。

就在这时,张若玮那边带来了首批唱片销售一空,公司打算再版的消息。因为陆秀是新人,虽然公司方面也对她的歌很有信心,但首批唱片的发行量只有区区两千张。至于宣传,此时百代公司正跟另一家名为胜利的唱片公司战得如火如荼,给红歌星做宣传冲销量还来不及,哪里轮得到陆秀这样的新人。

张若玮虽然觉得那两首歌非常优秀,到电台推一把肯定会有非常好的效果。可惜,他初到上海,势单力孤,根本就不是公司那帮地头蛇的对手。于是,陆秀来到这个世界的首张唱片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躺在了唱片店的角落里。

开始的销售情况的确如公司预料的那样糟糕。此时,上海的唱片业已经算得上繁荣,市面上充斥着一些连编辑部跟录音设备都没有,把把录音制作全部交给百代、胜利、大中华三家公司的皮包唱片公司,所以发行的唱片良莠不齐。上过几次当之后,听众慢慢学聪明了,遇到从来没有见过的名字,往往要先斟酌一番。

除非是那些财大气粗,把收藏唱片当成一种嗜好的少爷小姐。陆秀运气不错,还真让她遇到了那样一位大少爷。那位大少爷家里是金融业巨头,有的是钱。对那位少爷来说,买新唱片不过是图个新鲜,如果好听,就留着继续听,不好听就丢到一边。因为少爷买得勤,不好听的唱片堆起来已经有屋顶高了。

家里虽然觉得他的嗜好有些败家,但听唱片这样的嗜好总好过去逛堂子,找舞女,也就听之任之了。

少爷在上海大学念书,每周一次从买来的大堆唱片中挑出还能听的留下,是他为数不多的课余爱好。

那一天,刚刚完成了一篇恼人的论文,少爷如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开始试听这段时间买到的唱片。他很享受这种百里挑一的感觉,有种皇帝巡视后宫,从后宫三千中挑出绝世美人的感觉。

因为这段时间唱片界的过度繁荣,各种庸俗的小调充斥着歌坛,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能够令他眼前一亮的“美人”了。实在对国内的原创歌曲失望至极,他现在一般只买进口唱片,已经很久没有买过国内的唱片了。陆秀的唱片之所以能够被他买到完全只是一个巧合。

少爷又跟往常一样买了一堆唱片,老板没有零钱,所以塞了他一张销量最差的唱片凑数。身处一堆包装精美的进口唱片之中,陆秀的那张唱片仿佛鹤立鸡群一般显眼。

虽然只是个添头,但既然花了钱,总得听一遍。少爷虽然是个败家子,却是个有原则的败家子,从来不做那种买了却不听的事情。为了能把最好的留到最后,他怀着让耳朵经受一番摧残的心理准备,毅然拿起了陆秀的唱片。

把唱片放进留声机的时候,他甚至都已经在那堆被打入冷宫,永远不打算再听的唱片中替它找好了位置。唱片买的实在太多了,特意雇木匠做的几个唱片架子已经放不下了,新来的唱片要找到自己的位子不容易。

前奏响起的时候,他已经拿起了《小说月刊》,准备一边听,一边重温一下林海先生的新作《日出》。他觉得自己真的是这世上最幸运的人,竟然能够有幸成为自己喜欢的作家的学生。虽然,他在文科方面真的一点天赋都没有,但这却并不影响他对林海先生的崇拜。

想到林先生刚刚布置了一篇论文,他嘿嘿笑着打定了主意,不到最后关头打死也不交论文,以林先生的脾气,肯定会追着他要论文的。

“那南风吹来清凉

那夜莺啼声细唱

……”

少爷的目光才刚刚落在第一行字上,耳畔忽然响起了一个甜甜糯糯的女声,然后,他的注意力便再也无法集中到手里的《小说月刊》上了。他从来不知道,原来女孩子的声音竟然可以这么柔,这么甜,就像加了糖的绿豆汤,虽然甜,偏偏却一点都不腻人,反而有种清清爽爽,让人所有的烦恼都一扫而空的神奇魔力。

一曲毕,他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把唱片翻到了第二面。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

华灯起乐声响歌舞升平

……”

女声一如既往的甜美,跟甜到骨子里的《夜来香》不同,这一次声音还透着一股淡淡的哀愁,听着这首歌,少爷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华灯初上的夜上海,一名歌女为了衣食住行,强颜欢笑,卖歌为生的画面,心情竟不由自主地沉重了起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手中的《小说月刊》已经被他丢到了一边。他拿起唱片包装,急切地在上面寻找着演唱者的名字。

“陆秀,从来没听过的名字。难道因为我这段时间只买进口唱片,所以错过了最近正当红的红歌星?”想到这里,他丢下唱片的包装,飞奔去客厅,跟他一位在电台工作的朋友打听这位被他错过了的红歌星的情况,试图把他认为自己错过了的唱片全补上。

“什么?你没听过这个名字?”听到朋友那边的回答,少爷震惊了。

不但他震惊了,连他的那位朋友也震惊了。

因为少爷惊人的唱片收藏量,他那位在电台工作的朋友一直把少爷家当成公司之外的第二个曲库。一有工夫就跑到他这边来淘唱片,听到少爷竟然淘到了一张被他惊为天人的唱片,对方哪里还坐得住,立刻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天籁啊!简直就是天籁之音!”听完两首歌,那位朋友拍着大腿,毅然决定了那天晚上的首推曲目。

那天晚上,《夜来香》跟《夜上海》随着电波传遍了全上海。不少人从无线电收音机中第一次听到了陆秀的名字。

这个时代电视网络还没有发明,再没有比电台更好的传播渠道了。随着口耳相传,首批两千张唱片很快在热情的歌迷的抢购下销售一空。

因为清新独特的曲风,跟陆秀甜美醉人的演绎,《夜来香》和《夜上海》虽然刚开始因为歌唱者名不见经传销量并不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跟电台口碑的传播,隐藏的后劲渐渐开始发力。这两首歌以旋风之势风靡了几乎任何一个电台跟唱片能够覆盖的区域。

陆秀并不知道,就在张若玮带来公司准备再版消息的时候,这两首歌的电台点播量,甚至已经远远超过了百代跟胜利两家唱片公司首推的当红女歌星。

此时,百代那边也终于意识到公司无意之中捡到了一个宝,正野心勃勃地准备借着这两首歌的大火,给对手一个致命一击。

第39章

大上海目前规模最大的三家唱片公司分别是百代,胜利和大中华。因为唱片业的持续繁荣,各家公司间的竞争也愈发的激烈。其中尤以百代跟胜利之间的竞争最为激烈,因为百代的商标是雄鸡报晓,胜利的商标为小狗听喇叭,所以当时报界把两家之间的激烈竞争戏称为“鸡犬之争”。

商场如战场,为了占据市场份额,双方使出了浑身解数,纷纷利用各大报纸,杂志,电影院,戏院进行宣传。双方你来我往,好不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