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四章 金兰代表(2 / 2)

“怎么不是?三爷只是想看看你们金家子弟写的字,也没有说比拼,也没有往里面加什么彩头,这是给你一个多好的机会呀,可惜你的手坏了,也不能写,那就只好由金兰代劳,给三爷写字贺寿了。”李菩提轻笑道。

“你!”金灿本想解释,但这个时候,就听见孔三爷淡淡开口,打断了他的话。

“菩提说的没错,年轻人之间,就不要比了,既然你的胳膊有伤,那么就让金……金兰,代表你们这些四大家族子弟,给老朽写一幅字吧。”

孔三爷在说话时,目光落在金兰的身上。

这是他头一次看见金兰,也是第一次听说她的名字,应该是在金家里并不起眼的一房子弟,但很明显,方才“何思城”以及李菩提都在维护这个女人,他不妨顺水推舟,给两个人做个人情。

“那,金兰就在三爷面前嫌丑了。”

事已至此,金兰也不再推脱,站起身冲着孔三爷微微欠身,以示感谢。

“好,给金兰小姐,拿纸和笔,现在就开始写吧。”孔三爷呵呵笑着说道,“我一直相信一句话,人如其字,字表其人,金兰小姐外表气质看起来如此端庄大方,倒是让我有些期待,这金家子弟,到底能写出一手怎样的好字,来给我贺寿了……”

金兰飘然坐下,待工作人员将纸笔和桌子搬到面前后,开始提笔写字。

她俨然已经成为了今天来到的现场,四大家族所有子弟中,最为受到孔信青睐的一位。

不少坐在前排的其他四大家族子弟,都回头露出了项目嫉妒恨的眼神。

尤其是金灿,如果早知道这次写字,是能代表所有家族子弟,给孔三爷贺寿。

字就算写的再难看,他也不会拒绝。

这是一个罕见的露脸机会!

却被他,就这么白白给浪费掉。

金灿此时用手捂着那条根本没有任何事的胳膊,肠子都已经悔青,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正在写字的金兰,杀意四射,恨不得当着众人的面,将这金家的下等狗,碎尸万段!

而一直在前面埋头写字,始终没有抬头的金不焕,此刻也微微侧目,用不争气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忍不住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