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只是他认识吴瑜。
吴瑜打小就不一样。
那年代家家户户都穷,甚至吃不饱饭,衣着什么的也格外邋遢。别的大姑娘,穿着打补丁的大破棉袄下地搂草。可她每天都把衣服浆洗得干干净净、编着整齐的大辫子。
吴瑜是几个村公认的村花。
凌志成知道,吴瑜不愿意过村里的苦日子。正好那年代恢复高考,为了能追上女神,他发奋苦读,考上了大学。
吴瑜也考上了中专,进了卫校。
大学毕业,他放弃了导师的挽留,也放弃了大城市里的工作,选择回到平城,安置到一家国有企业。
他比吴瑜更早成为正式工。
第一个月发工资,他给吴瑜买了双时兴的皮鞋,鼓起勇气向她表达心意。
惨遭拒绝。
失恋后他整个人浑浑噩噩,经过领导多番开解,终于快走出来时,吴瑜却主动联系他,并且答应嫁给他。
立刻、马上!
凌志成觉得这有点不对劲。可犹如沙漠中渴了好几天的旅人看到绿洲,他已经顾不得其它,当天就去扯了证。
九个月后,女儿降生。
昏迷中的世界依旧一片漆黑,如关闭了灯光的电影院。过往那么多年,无数片段从漆黑的幕布上一一上演。
迎娶到从小到大的女神,得偿所愿,凌志成也将其视若珍宝。
作为厂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他本来前途一片光明。家里只有一个女儿,他也不像其它男人那样有压力。
可为了能让吴瑜过上好日子,他还是毅然辞职、下海经商。
事业成功后,不是没有更漂亮的女人主动送上门来。可他向来不假辞色,生命中除去事业、就是吴瑜。
凌志成自问,他没有哪点做得不好。
可吴瑜……却骗了他十七年。
失望的情绪排山倒海般袭来,瞬间冲毁了吴瑜在他心目中如皎皎皓月般的女神形象,并且在滚滚洪流中冲得渣都不剩。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凌志成一颗被欺骗了十八年的心,瞬间四崩五裂,生生的疼。
就在这瞬间,他黑化了。
什么女神?见鬼去吧!
什么女儿?根本不是他的!
相比起总是惹事生非、害他生意败落的那个野种,十六年来乖巧贴心、从不让他操任何心的音音反而更加招人喜欢。
“志成?”
吴瑜小声叫着,神色间已经带出点不耐烦。
自打昏迷苏醒后,志成经常这样,抬头看向原处,神色阴郁不知在想什么。
不会是傻了吧?
如果还继续这样,那她得好好想想日后出路。
短短两个字将凌志成拉回现实,看看头顶四分五裂的天空,再看明显不知在合计什么的吴瑜,他眼中划过一抹幽暗。
不过开口时,他已经恢复成平常24孝老公的柔和。
“你觉得我是在为她说话?”
吴瑜面露不解:“难道不是?”
凌志成不可知否地摇头,“她是新人,刚进这个圈子,年龄还小,这些老家伙们难免会有几分轻视。”
吴瑜点头,这是肯定的。
“狮子搏兔,亦需全力。有时候轻敌,则会给对手机会。”
吴瑜只觉眼前一亮,“反过来,如果不轻敌,她的前期优势也就没有。而以她的经验,对上这群经验丰富的老油条,肯定只有吃瘪的份。”
凌志成没再说话。
从短期看,音音的确是吃亏。
可如果从长远看来呢?
曾经的他,也是白手起家从头开始。所以他很清楚,取得圈内人的认同,比起短期内一点蝇头小利要重要得多。
有了他竭尽全力的夸赞,音音只要表现不差,很快便能融入这个圈子。
音音说得没错,她不欠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