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这个信息交通都不甚发达的年代,没有署名收到的概率是不大的――怎么会没有署名呢?
罗家和气的不行。
这邮局的办公人员也太马虎了吧,没有署名怎么也不知道提醒一下,不知道没署名本来是不能寄的嘛?!
现在他也写了一封没有收信人的信,只希望那人能收到吧。
饶是罗家和在这边如何跳脚,忘了署名的温向平照样美美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因为上次补交礼物的事情,温向平受到了启发,不一定要在桌子面前才能创作嘛!
于是从那之后,无论是背着柴刀上山砍柴,还是扛着锄头下地种地,温向平身上都装着纸、铅笔、橡皮。
苏玉秀调侃他,
“人家的三件套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要么就是脸盆、被褥、搪瓷缸,怎么到你这儿就成了信纸、铅笔和橡皮,还是随身带的。”
温向平炫耀的拿出自己今天写的纸给她看,
“你看,今□□阳带甜宝去摘嫩芽吃,途中碰见了野果子,朝阳爬树为妹妹,结果甜宝一咬果子皱了脸――原来这果儿看着红彤彤,内里却是酸不溜秋!”
苏玉秀噗嗤一笑,
“甜宝那个小贪嘴――”
随即又疑惑道,
“可这事儿我怎么不知道?”
温向平得意的抬抬下巴,
“中午睡觉的时候朝阳跟我讲的,我下午一起来就记下来了。”
苏玉秀接过温向平手中的纸,感慨到,
“本来还觉得写杂记有点怪不好意思的,谁每天这样记自己家发生了啥。现在这么一看,倒挺有趣的。”
温向平为自己抱不平,
“我哪有什么都记,我又不是狗仔记者要剖人隐私――我只记咱们这些有意思的事,将来看着能会心一笑的事好不好。”
苏玉秀疑惑,
“狗、狗崽?狗崽怎么了?”
温向平自知失言,连忙把话题圆过来,
“我是说,咱家该养个狗崽了,能看家护院还能陪孩子们玩,多好。”
苏玉秀被糊弄了过去,点点头,
“也好,家里养了鸡鸭,也确实需要狗狗看着别被人偷了才行。”
“是是是。”
温向平点头附和。
“对了,你的童话寄了么?”
苏玉秀又问。
温向平笑的成竹在胸,
“还没,等过两天休息了就去寄,不过我猜,这次一定能中(zhong)。”
苏玉秀自然不会去打击丈夫,之前的一次失败已经让他愁眉好几天了。于是鼓励道,
“我也这么觉得。”
想了想又问道,
“向平,你的笔名是什么?”
苏玉秀为了能和丈夫有共同的话题,装作不经意似的和知青出身的媳妇子聊起了发表文章的话题。这才知道,想要出版文章,光有内容是不行的,还得有一个代表自己的笔名。
所以才有了这个问题。
温向平面色一僵。
他上次寄《蜀山奇侠传》的时候没有署名。
可署名这事儿还真不能怪温向平。
他成名已久,身边自有秘书为他打理一切琐事,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逛逛世界写写文章,哪里注意的到要标识自己的笔名。
署名?那都是他的秘书把他签了一次的名复制粘贴上去的――毕竟大批量的书本刊印都是依靠计算机的,复制粘贴多方便。
何况,温向平更喜欢用笔尖创作,多少人一听闻这是温向平的手稿,都争先恐后的抢着要,根本不在乎上面有没有署名――当然要是有就更好了,没有也不差,字迹就能表明真身。
所以温向平还真没想过要标一下笔名的事儿。
温向平一拍脑门,“哎呀”一声,
“我忘了这茬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