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1 / 2)

七零养家记 北佚 2477 字 2天前

“没问题,只不过,作为客人,我有一点条件――”

主办人笑呵呵道,一副弥勒佛模样,

“什么条件?”

哈更斯抬手一指,

“这位作家看起来很有实力,我要指定他当我的对手。”

众人循手指瞧去,只见眉目收敛的温知秋站在那处。

这分明是记恨刚刚温知秋的直言。

在场之人心中都跟明镜似的,视线却都落在那人身上,想看那个温润的男人是否会接下挑战。

温知秋迎着场内的眼光和贾平仄几人询问的眼神,一字一顿道,

“知秋定当全力以赴,不辱我泱泱华国之风范底蕴。”

贾平仄眼底闪过一丝欣赏。

来华的五个白人作家,三个来自美利坚,两个是大不列颠人,哈更斯是美利坚加州的作家,不说享誉国际,在美利坚也小有名气,今年四十有几,资历和经验都优于温知秋,要胜其一筹并不是件易事。

但就凭着刚刚短暂的一阵接触,贾平仄已经大概摸到了温知秋的七分实力,足以称得上在场作家中的佼佼者,倘若题目又能够涉及到其擅长的领域,胜过哈更斯并非无望。

哈更斯闻言,朝着温知秋露出了一个挑衅的笑容,眼中的恶意和轻蔑毫不掩饰。

温知秋厌恶极了对方张狂无礼的拽姿态,见状,唇角也缓缓掀起一个嘲讽的笑,眸中尽是同情。

哈更斯一怔,随即胸中充满怒火。一个毛都没长齐的黄皮猴子,也敢同情怜悯他?!他是哪里来的自信?!

哈更斯冷哼一声,他一会儿定要将这个黄皮猴子的脸面撕下来扔在地上狠狠践踏!

贾平仄和史仁因着在国内文坛的崇高地位,自然要在评审团有一席之地。然查世良因着户口落在港省,而港省又扔在大不列颠的管辖范围内,并不能名正言顺的坐在席上,因此,并没有人对此安排有所异议。

至于外国交流团,则从大不列颠和美利坚各取了一人。哈更斯自然身在参赛人选之中。

站在准备好的长桌前,温知秋摆弄着英雄牌的钢笔和宣白的纸张,一派悠闲模样。

温知秋在家虽然也用的英雄牌钢笔,和手上这只却全然不同,只怕是特供的规格。还有这一沓宣白纸,价格可是不菲。温知秋写作时对纸张的唯一要求就是结实,不会被墨水轻易浸烂即可。像他手上现在拿的这一沓十张左右,只怕就要五块钱起底。

真是有钱哪。

温知秋腹中感慨,摸着手感极好的纸张爱不释手。

旁边同样参与比赛的两位华国作家就没有温知秋这么好的心态了。其中一位恰巧还和温知秋有过一面之缘,正是发表了《鹤唳风声》的叶作家,只见其眼神直愣愣的盯着远处争论不下的评审团,手上脚上小动作更是不断,心中焦躁可见一斑。

不是他沉不住气。叶作家从前也参加过几次交流会,却屡屡被外国作家压着脑门打,如今都在自家地盘比赛了,倘若再输一筹,这脸面失的可就更是严重,由不得他不紧张!

为了比赛的公正公平,非参与人员都被数张桌子隔绝在数米之外的地方,一个个伸长着脖子往里看。六个参赛作家则彼此之间相隔三米,中外作家交错着落座,也难为大厅有这么大的面积。

与温知秋紧紧相邻的哈更斯鹰隼一样的眼睛在温知秋身上打量过好几遍,看着温知秋与其余两个华国作家截然不同的闲散模样,仿似完全不在乎题目,也对自身实力极其自信。

哈更斯冷笑一声,待会儿就打破这黄皮猴子的故作镇定!

大约过了一刻钟,又或者是一柱香,总归在叶作家马上就要按捺不住之时,评审团终于将一张三尺的宣白纸亮在众人眼前,一行汉语一行英语浓墨写在其上:

主题:桃花,爱情

体裁:小小说

字数限制:一百四十字/单词

题目一出,场内顿时哗声一片!

第80章

这个命题, 是评审团争议许久才得到的结果。贾平仄虽然不曾想过用华式文学出题, 使得西方作家毫无还手之力这样赤裸裸的偏袒,但也不能任西方评审尽将优势揽去。

故而,争论到最后,便出了这么个华西结合的题目。体裁之权落于西方之手。因着哈维奖主要颁发给小说,西方文学也以小说最为繁荣, 故而国际上推崇的文学体裁也以小说为主。最后得到这么个答案并不奇怪。

然而华方提出的桃花起先却遭到了另外两个白人评审强烈的拒绝,

“这种意向在西方不常用, 有偏袒你们本国人之嫌。”

史仁脾气不好, 直接开口道,

“小小说的体裁在华国也不盛行, 听过的人有一掌之数都不能保证,甚至干脆就没有几个人写。”

说到底,两方的小算盘无非是彼此彼此罢了。

两个白人相视一眼, 体裁已经被他们把控住,无非是将玫瑰换成桃花, 哈更斯他们应该也能驾驭。

看出两人的犹疑,贾平仄又添了把火,

“我们可以给每一位作家发一张写有桃花意向的纸, 内容需与纸上文字吻合,如何。”

两个白人斟酌了没多久便颔首同意。

贾平仄终于得到结果,心中总算一松。哪怕哈更斯等人得知桃花的意象, 也未必就能有温知秋他们写的得心应手。

只是……

贾平仄看着在场三位华国作家, 面上微露忧意。

小小说这种体裁的作品, 目前在国内尚不流行,甚至可以说,接触到的人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