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2 / 2)

金簪记 林中燕 2522 字 1个月前

“还有,我走的时候,王,王爷已经拽着秦漫修先要回自己的屋中了……”

“这话怎么现在才说!”

身影一闪,明玉在屋中就见不到世绫小姐了。世峰忙也要跟出时,只见不远处一个身影闪过,世峰便停下了追世绫而去的脚步。那个身影,是他安排关注祁天晴情况的。这么急急的来寻他,定是那边出了什么问题,秦漫修这边……有妹妹一个人就足够了。

于是,世峰一个跃身不见了踪影。可怜了报信的明玉,左看右看,最终还是选择了拼了命的往王爷的住处跑,她可不比自小习过武的世绫,只一会儿,便已大汗淋漓,上气不接下气了。

且说漫修,被那西夏的王爷狠狠的用鞭子抽打了一顿后,本就没有恢复的身子更加吃不消了。可偏偏,天生的倔强愣是让他一声也没出,这让李王爷更想起了曾经的对手秦威,以致出手更重了。

漫修几乎是被拖着进的李王爷的屋子。本来在房中的张思宜还没起身说句话,就连同服侍她的丫头一同被推出了房门。可这次,张思宜却一点也没有生气,而是微微的笑了。得罪她的人,付出这点代价,只不过是一小碟开胃菜而已。

多亏王爷推出张思宜,卧在地上的漫修有了一丝的喘息,可随即他便又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拽了起来。下意识的挣扎了几下,却仍无济于事的被扔进了一个大大的水桶之中,这是王爷在嫌他脏吗?

身体不听他指挥的被拽上按下,瞬间水桶之中的冰凉之水便泛起了血腥之气,而漫修虽然被这水呛了个够呛,那冰凉之意却反而让他比刚才清醒了不少,眼睛适时的环视着四周,他要寻找自救的方法。在很早以前他就学会,人,必须靠自己的。

可惜,他眼睛能及的,都不足以抵抗这武功高强、此刻又被愤怒充斥的眼睛血红的李王爷。更何况,他现在内伤外伤俱重,如果不能一击而中,那就不是能不能自保贞洁的问题了。

终于被李王爷从桶中拽了出来,只一把,他本来破烂不堪的上衣便被撕了个粉碎,里面的天蚕丝衣在他的几番挣扎下早已嵌入肉中,真的,好痛。

王爷好似是个解天蚕丝衣的高手,不同于沈云城的慢雕细琢,而是雷厉风行,只三五下,天蚕丝衣便也化为了地上断断的蚕丝,可是,身体上留下的痛却更加难以言表。

烛台!桌子上摆着的一个烛台映入了漫修的眼帘。

“贱人!我让你再犯贱!秦威的儿子,哈哈!”此刻的李王爷满面峥嵘,双眼凌厉泛红,仿佛要把漫修一口吞下去一般。

内伤让漫修无法顺利调节呼吸,可是因这句话他还是再次有了喘息的机会。就在李王爷伸手再要撕碎他的下裤时,漫修集全身之力快速闪到了桌边。

李王爷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光,看着漫修手中插有蜡烛的烛台,刚刚冲动的情绪反而有所安稳下来。懂得反抗,好!

“你不会认为你手里拿的那件破东西能伤到我半分吧?”

“伤不伤的到,得试过才知。”

“哈哈!好,我倒要领教领教,威武将军,秦威的儿子,有何本领!”虽如是说,李王爷根本连比试的架势都没摆出来,反而一脸悠闲,显然他根本没把这个拿有攻击性武器的对面之人当做对手来看。

看着漫修吃力的将烛台上的蜡烛拔下,露出带尖的烛台,李王爷不觉微微一笑,说道,“不过,还有丑话说在前头,你最好能杀了我,否则,仅这刺杀之罪一项就够你死一万次的了。”

“刺杀是死,侮辱也是死,既然横竖都是死,如果是王爷,王爷会怎么选择呢?”

“哦?构不成威胁,反而是个好机会!好!本王就给你这个机会!只不过,你可要好好把握,刺杀成功了,本王先去阎王殿等你,失败了,你可是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巨大的代价!”

“王爷怎就如此断定,我这样做,就是为了刺杀王爷呢?”

“哦?不是刺杀?那你倒是说说,你现在这个样子,难道是为了伺候本王入寝?”说到入寝,王爷的怒火不禁又升了起来,世绫!这个敌人的儿子!这个低下的奴隶!

“李王爷,我知道您今天为何这般,您保护李小姐的心我也很能理解。但是,您可以惩罚我,却不可以当众默认李小姐的不端行为。她是您的亲侄女,您该相信她的为人的。”

“你……拿着武器,只为了争取这说话的机会?”这么一刻,李王爷甚至都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这个敌人的儿子居然说可以惩罚他,但不可以侮辱世绫的为人!

“王爷,我没有那么高尚。这当然是其中一点,刚看到这个烛台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哪怕用它伤了您,也要保住我的清白。”

伤,他用的仅是个伤字,在那般疯狂的鞭打和辱骂后,他居然还没想要杀他。

“清白?”

“也许在王爷听来,这是个天大的笑话,我是男妓,还是奴隶,有什么资格谈清白?可,这是我的事,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王爷沉默了半晌,说道,“你是说,有人诬陷世绫?”

“这点便需要王爷明察秋毫了。我能说的,只是,李小姐是个好人,我这个浊物,根本没有资格,也不可能去侮辱她的圣洁的。”

“那刚才你又为何只字不语?”

“王爷盛怒之下,我若那时当着众人的面说了,恐怕王爷就算日后后悔,那时也必会弄假成真。我早几日晚几日去阎王殿报道倒是无所谓,只恐李小姐落了别人口舌,那秦漫修就真的罪过了。”

刚才的盛怒已然沉寂许多,想想自小看大的世绫,想想曾经挚爱的王妃哄逗世绫的场景,李王爷突然有种说不出的苦涩和甜蜜。再看看对面伤痕累累,却仍执着的握着烛台不肯松手的敌人的儿子,一时间,百感交集。

第二百七十七章 头号傻瓜

“叔叔,不要!”就在李王爷和秦漫修沉默的对面而立之时,世绫急匆匆的闯了进来。

映入眼帘的,便是秦漫修的上身未着寸缕,洁白的肌肤上布满了条条的血迹与伤痕,他的手中正拿着一只尖尖的烛台,对着叔叔……

世绫知道凭叔叔的功夫,莫说秦漫修受伤这般了,就算是有极好的武功修为,也很难是叔叔的对手的,更何况,他一个奴隶,无论是不是刺杀,他都极大限度的挑战了主人的底线,说杀,只是一个字的事了。

说到底,这事还是由她引起的。早知,今日就不用那么损的招了,既赔了自己的名声,又害的秦漫修如此,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秦漫修,你这是做什么?快把烛台放下!”世绫也不顾一旁一脸阴霾的叔叔,硬是过去把秦漫修手中的烛台夺了下来。

没有了战斗力量的支撑,漫修能站得住,纯是桌子的功劳了。

一时间屋内的三人谁也没言语,空气都有些令人窒息。

“那什么,我正找你呢,你跟我走!”说着,世绫便要拉秦漫修逃离这是非之地。

“慢!”王爷终于还是阻止了。这在世绫意料之中,虽然她极度不想在此刻听到这个字。

“叔叔,您可是自小看我长大的,我是什么人您还不了解吗?虽然有时做事是不懂事了些,是离谱了些,可绝不会做出这等伤风败俗之事的!叔叔切莫听那些妄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