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1 / 2)

神鬼再现 流云飞渡 3393 字 20天前

这俩菜是地道的苏格兰菜品,那生牛肉就真是生的,把牛肉切成片浇上新鲜柠檬汁,旁边搁了瓶子胡椒粉和盐、番茄汁等调味品,感觉上和吃那刺身差不多,反正都是生的——不过也不知道是牛肉确实好还是切片很薄的原因,倒是没有多少腥味,反倒有种麻辣鲜香的感觉。

苏格兰肉卷也是牛肉做的,感觉上就是碎肉加入香草、蒜蓉、面包糠等等调好,炭火中烤熟切片,吃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各种调味品,那味道酥软鲜嫩,倒是蛮不错的。

除了这两样之外还有一大罐子果酱和面包——细看那罐里的果酱,都已凝成了晶莹剔透的冻子,满满的舀出一大勺,凝结在冻子里的块块果肉,浓稠到摊在吐司上都推不开。

这东西入口先是爽朗的橘香,涌动着果肉的甘甜,而那入口即化的果皮,却又在舌尖上渗出丝丝幽深的甘苦。

仨菜,都好!

路上吃的不怎么好,估计大家都饿了,这一顿吃得是皆大欢喜不亦说乎,唯一比较我不太适应的就是威廉姆那喝酒的本事——三两口就把半杯子威士忌给干了,还连连说我们客气不给面子。

英雄本色都是在危难时候才显现出来的,没想到最能喝酒的居然是十三,丫的实在拗不过才端起了杯子,咕噜咕噜两口就灌了下去……从来没见过他喝酒,我还以为这一下坏事了,谁知道十三喝下去以后面不改色心不跳,自己拿起瓶子又添满了杯,还端起来给威廉姆示意!

这家伙!看那气定神闲至少是二斤的量!

有了十三的横空出世力挽狂澜,我和桑榆就轻松多了,他俩喝着酒,我们倒是看看了那小伙子康纳利——孩子一见我们看他,立刻又羞红了脸…

可那一杯杯闷头喝酒的感觉,让我和桑榆顿时汗颜了一个。

居然两瓶子威士忌估计三斤多的量,就被他们仨不显山不漏水的给干掉了!

第二百八十六节 始末

酒足饭饱大家都有点熏熏之意,我们见威廉姆和康纳利收拾桌上的东西,还猜测着一会安排我们在那里休息——谁知道等他俩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居然背上已经备起了行囊!

威廉姆大踏步的招呼我们:“走吧,现在时间刚刚合适,我们能连夜上船说着话一指那后院的商务车——我这才发现那车子上面鼓鼓囊囊一大堆东西,看上去早就给安排好了。

我们晕乎乎的就跟着上了威廉姆的车,然后任由这家伙把我们一路向西北而去…路上,十三这货一改往ri的冷漠忧郁,坐前面和威廉姆打得火热,一路上用英语交流,时不时还抽过脸来问我:“是吧?”“你说呢?”“哈哈哈…”这种没头没脑的话,搞得我这一英盲非常伤心。

不过我还是找个时间问:“你小子看不出来啊,酒量真牛了拜了——哪儿练的?”

十三当时一脸得意:“哥在xi zàng那几年不是白混的…”说着话重重打了个酒嗝,然后又不知道被威廉姆什么话给引过去了。

这俩货的一高兴也没给我们解释目的的,我只能把旁边那羞涩的康纳利给抓住了:“康纳利,我们这是去那里啊?”

小家伙咬咬嘴唇,祈求似的看看前面,最终发现想让威廉姆来解释的可能性破灭,才红着脸小声给我们说明了一下情况——不得不说,在前面那俩家伙的谈话声中能听明白这事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超强敏锐的听力!

那目的地就是,洛蒙德湖!

洛蒙德湖是苏格兰最大的湖泊,位于苏格兰高地南部,四周被山地环绕,南部略成三角形,湖中有岛屿三十来个,与周边格拉斯哥、克莱德赛德等城市联系密切,也是个旅游业兴盛的好地方。

但是可惜,我们这次去的地方并不是那几个以旅游出名的城镇,而是另外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城镇,或者说是村落更合适——拉斯。

发现吸血鬼的地方就在拉斯西面的山中。

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礼拜以前的某个晚上,住在拉斯的几个高中生在镇外宿营,结果到了第二天清晨却被人发现全部失踪了!宿营地唯一留下的只有斑斑血迹和一些压碎的食物。

其实这事完全有可能被当成一般的野兽袭击事件来处理,jing方也确实这样上报了,可是偏偏失踪的高中生之一有个在伦敦当jing察的哥哥,偏偏这哥哥在办案的时候确实又见过各种各样的灵异事件……

他死活不相信当地同事的说法,于是就找到了认识的驱魔人,希望能查出真相——也不知道算是运气好还是不好,两人居然很快就找到了一些被jing察遗漏的痕迹。

这下子俩一路西行而去,经过两天时间最终发现了被抛弃尸骸的地点——某个看上去很不起眼的山洞之中居然有多达数十具遗骸,最老的应该有百年历史,最新的则是最近这三位失踪的少年尸体。

那尸体被摆在一块岩石上,脖子上都有很明显的咬痕,张着大嘴眼睛朝外凸出,双腮深深的陷了下去,似乎死的时候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他们撕开了死者的衣服,发现胸口被刀子划了一个深深的六芒星图案,然后一个扭曲的交叉纹路横贯其上…

当时那驱魔人的脸色就变了!

那人慌乱的检查了咬痕伤口的深度,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这jing察哥哥带回了镇上——康纳利对此的形容是‘狼狈无比、抱头鼠窜!’

因为他从那图案、尸体临时的神态已经猜出了少年们是死在吸血鬼的手里,而那牙痕的深度则说明了这吸血鬼的级别!

至少属于伯爵、甚至说公爵级别的大吸血鬼!

对于一个毫无准备的驱魔人来说,吸血鬼无疑是致命的,呃,这里我所说的并不是指什么大蒜、银器、木桩之类的,而是指在晚上和吸血鬼战斗时候的照明工具。

夜晚和吸血鬼的战斗是重中之重,任何一个驱魔人都知道这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若是解决不了,那么先撤退保证自己的安全,然后寻找帮手再去寻找敌人!

这可不是演电影,没有一个人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好吧,言归正传,那驱魔人带着jing察哥哥回来之后,很快就把消息报告了梵蒂冈,然后寻求帮助——这消息迅速就被人传了出来,纳粹、鬼道众都得知了这一情况,当然欧洲驱魔人沃尔森先生也同样收到了风声。

按照驱魔人一般的心态来说,这次的事情有点混乱,一方面是准备消灭吸血鬼的梵蒂冈,另外一方面是准备活捉吸血鬼的纳粹和鬼道众,还分成了两拨!

已经够乱的情况下再加上是个伯爵乃至可能是公爵级别的吸血鬼——这浑水都快变成泥浆了,整个欧洲的驱魔人都保持了观望态度,沃尔森先生也不例外!

唯一比较倒霉的估计就是我了,没事不来还不行。

事情原委讲述倒也算是清楚,这下我总算明白了怎么会出现个倒霉透顶的众人追踪同一只吸血鬼的状况,同时开始和桑榆商量起计划来……我的要求很简单,找寻纳粹和鬼道众的消息,然后抓个活口审问那尸魃的下落。

至于说吸血鬼,就留给他们去对付吧,反正人多也不担心丫逃了不是?

经过整整一夜的赶路,我们很快到了拉斯的附近,威廉姆看起来大大咧咧没什么心机,其实一切都已经计划好了——中国人在英国并不多,要是我们进镇里就什么都瞒不过了,所以他很早就有了个瞒天过海的设想:威廉姆带着露营的设备和工具在野外扎个帐篷,装作是一般的野营客人,选一视线好位置佳的地方,只要有生人靠近是很容易发现的,这样就能避免被纳粹鬼道众之流发现——要是出现什么陌生人,那么没二话,先抓了再说!

他也算是个名人,自己出面同样是诸多不便,虽然不怕纳粹鬼道众认识,可梵蒂冈那帮子货却都知道他,所以下一步就是准备带着康纳利前往附近的小镇,自己留守外面让康纳利进去稍微询问一下!

都是东方人啊,我们藏不了那鬼道众也一样,他们随便住哪里都能被人发现,你想能住里面么?所以这进去主要是寻找纳粹和梵蒂冈诸人,到时候冒充个走失的旅游团成员,估计随便那个旅社都能把旅游记录给看了。

无论我们找到谁,估计都能顺藤摸瓜把其他两家给找到。

这办法倒是不错,可惜威廉姆那明显就是小看了我们——桑榆手中的五鬼早已经大好,虽然说侦查能力比不上王熙的小筒子,可用来在荒山野岭找鬼道众是再好不过了,只要五鬼注意点下鬼道众的鬼一法眼有没有来,那就很完美了。

当我给威廉姆说这事的时候丫是绝对不相信,但是碍于情面也没和我们矫情,随便打个哈哈糊弄过去,然后和我们一起动手把这帐篷给搭了起来,再随便吃点东西以后……